核銷說明

***重要規定***依據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規定:補(捐)助計畫之業務推動屬執行單位本職工作,其人員(本校專任人員)除實際擔任授課者,得依規定支領講座鐘點費外,不得支領出席費、稿費、審查費、工作費、主持費、引言費、諮詢費、訪視費及評鑑費等相關酬勞。

一、經費核銷

核銷時須依「慈濟大學高教深耕主冊計畫經費核支要點」、「教育部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」及教育部相關經費使用規定辦理。

雜項單核銷文字建議如下(★計算式很重要,始能審核核支標準是否符合規定):
1.支用摘要:日期1150430_時段12:00~13:30「活動名稱:輸血安全與跨團隊溝通(配合課名:血庫學)」
2.備註說明:
【講師】:林X瑋-國泰醫院臨床病理科醫事檢驗師
  (寫明講者的服務機構及職稱或與主題相關之經歷)
【鐘點費】2000人/時X2=4000
【補充保費-單位負擔】4000X0.0211=84(小數點後四捨五入至整數)
【交通費】1166(台鐵來回-花蓮<->台北)
【膳食費】100X30人=3000
【保險費】59X30人=1770(主險保額上限200萬)。


依規定由單位負擔之保險費,請點選收據,款付證號如下:

單據 款付證號 款付名稱
收據 08152423-1 補充健保費(單位負擔)
收據 08152423-2 勞保費(單位負擔)
收據 08152423-3 勞工退休金(單位負擔)

3.核銷校內外講者費用,如【鐘點費】【出席費】【指導費】等會計科目時,請於雜項費用單寫明講者的服務機構及職稱(或與主題相關之經歷)。
4.核銷膳食費:『簽到表』請寫明活動名稱、活動日期和時間及參與人數(應到),並檢送實際簽到之『簽到表』正本至會計處。
5.業務費核銷填單截止日至12/15止。請避免於年底大量核銷,造成年底消化預算不必要之誤會。

二、經費送案流程(採購單、雜項單、流用單、住宿單等使用深耕預算的申請單):單位經費申請人→教資中心高教深耕計畫經費初審窗口→申請單位主管→會計處

1.行政單位初審窗口:溫偉聖組長,分機11119;才禮維約聘助理,分機:11118
2.醫學院、生物醫學科技學院_教學單位初審窗口:石美齡秘書,分機11129
3.護理學院_教學單位初審窗口護:徐小倩組長,分機11115
4.智慧永續管理學院_教學單位初審窗口:林宥甄技士,分機11109
5.人文傳播暨社會科學院、博雅天空書院_教學單位初審窗口:黃蘭屏約聘助理,分機11117

備註:
1.各項會議經費核銷前,紀錄請先傳送給教資中心之各單位窗口。
2.各項活動核銷前,請將活動成果發佈至公開平台,如慈大首頁、慈大日誌或粉專或系所網站,後續填核銷填單時,請將發佈連結貼至支出說明之備註說明欄。

三、請各單位的公告、宣傳海報及日誌務必標註:「經費來源: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」;讓師生了解本校推動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之教學支持及學習資源。